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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.05.19來源: 廣東安防協會編輯:媒體部
從廣東省公安廳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辦公室了解到,為支持安防企業積極應對新冠疫情帶來的影響,同舟共濟、共克時艱,疫情期間“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、施工、維修資格證”和“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、施工、維修備案證”核發事項部分受理條件作調整,內容如下:
一、企業注冊地因疫情影響而大范圍停產停工
對此類企業,受理條件調整為:
(一)企業資格證到期,未按期提交續證申請或未提交延期續證申請的,仍可按原等級辦理續證;
(二)企業暫未能提供近三個月企業人員社保證明的,技防管理部門可先行受理資質申請。
二、企業承接工程實施地因疫情影響而大范圍停產停工
對此類企業,受理條件調整為:
(一)技防管理部門對本應在疫情期間進行第三方檢測的技防工程項目,暫不要求企業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,可憑甲乙雙方初驗報告先行受理資質申請;
(二)技防管理部門暫緩組織技防工程驗收工作,可憑甲乙雙方的初驗報告先行受理資質申請。
三、企業從業人員技防培訓地因疫情影響而大范圍停產停工
因本地安防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在疫情期間暫停,導致企業技防從業人員數不足的,技防管理部門可先行受理資質申請。
未按期提交續證申請或未提交延期續證申請的,在當地復工復產后三個月內向公安機關提起續證申請。緩交上述其他材料的,在容缺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,向受理部門補充提交相關材料;如三個月屆滿時大范圍停產停工情況仍未解除,相關措施可繼續順延三個月。
*以上內容最終解釋權歸廣東省公安廳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辦公室所有。